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资讯 >> 凯凯讲堂我们竭诚为您提供优质高效的专业法律服务!
企业股权激励 | 员工持股平台模式如何选择?

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增长,企业不断发展壮大,人才储备显得尤为重要。股权激励作为留住人才的一种方式受到广泛运用,而员工所在持股平台是大部分企业与员工比较关注的内容。持股员工作为股东能够参与到企业利益分配活动中,由之前听从于企业各种安排逐渐演变成企业的主人,大大提高员工的责任感和忠诚度。但是对于员工持股平台来说,模式并不单一,不同的模式将会给企业经营发展带来不同的影响,需要企业合理选择。

员工直接持股

员工直接持股展现出较强的操作性,在股权关系上较为明确,不会产生隐名股东代持等问题。员工只要符合股东的基本要求,在公司章程中登记,登记在股东名册上就可以享用企业股权,行使股东权益。员工直接持股具有经济性特点,能够减少员工持股和行使股权中的成本。因为员工直接持股没有涉及持股主体,所以不会出现其他持股主体运行费用支出的现象。与此同时,因为员工直接持股操作相对比较简单,在某种程度上可以减少会计师事务所等机构介入成本。

但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人数不得大于50人,而股份制有限公司发起人数量不得大于200人。员工直接持股比较适合应用在经营规模小的企业中,但是员工直接持股在工作效率上相对偏低,无法迎合上市公司的发展要求。

公司型持股平台

与自然人直接持股方式进行比较,这种类型在资本运作上将会保留一定优势,持股平台企业不单单是投资扩充、资本运行的主要平台。持股平台可以通过申请特殊性税务处理的方式,减少自身税负,节约成本支出,以便资本运转活动的稳定进行。在现有相关税法中明确要求,居民企业之间股息红利无需进行税务缴纳,因此企业在分红过程中,不会造成税负的增多,但是面临的问题在于,在投资退出时需要缴纳两道税。结合公司法相关要求,企业员工数量超过千人的企业,通过持股公司持有股份,企业上市限售股解禁后,需要缴纳52%的企业所得税,个人应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在这种情况下,可以把持股平台注册在享有税收优惠政策的低税负区域,特别是部分区域对满足要求的企业发布了相关的减免政策,让企业整体税负得到减少,为企业合理避税创建更广阔的空间。

信托载体持股

作为一种特殊形式的隐名代理,在实际操作中,企业的合伙资将会出现隐名投资的现象,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信任的功。在美国,员工持股主要是在信托机构的帮助下完成的,员持股问题也需要在股权信托机构配合下处理目前,通过信托载体持股的方式我国普及力度不高,在使用我国信托载体过程中,仍将面临自然人、员工持股、信托公司等主体作为受托人持股的局面,相对理想的态是委托外部专业信托机构持股,这是发达国家员工持股的要方式。通过信托载体持股,可以有效地解决个人持股中所面临的员工双重身份者身份重叠带来的企业管理问题,让企业与员工持股之间不会产生直接关联,由信托企业代表员工演变为企业股东,有效提高企业经营水平,获取理想的经营管理效果。

信托载体在实现职工持股方面发挥了很多优势,但也存在一些问题。比如,信托机构仅仅依靠信托合同来行使股东权益,不能将员工提出的意见渗透到信托载体里,容易受到受托人的道德风险和忠诚情况的影响,和其他载体形式比较,要求更为严格。

综上,在持股平台建设过程中,企业应对各项因素作综合考量,如税收成本、投资者预期目标、当前企业股权结构、法律风险等以匹配到适合自己的持股平台。上海凯凯律师事务所股权激励专项法律服务,在准确使用法律语言设计股权激励方案的同时,能协助企业制定相应考核办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文件,提前防范企业法律风险,确保将企业股权激励落实到位。


作者|上海凯凯律师事务所


新闻资讯more+
相关业务板块more+
关于凯凯mor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