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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律师函有用吗?一文读懂律师函的价值和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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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函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顾名思义,律师函必须是由有执业资质的律师起草发出、由律师亲笔签字的文件,习惯上还要由其所在律师事务所加盖公章。当然,律师函也是基于当事人委托才发出的,所以,还需要当事人的身份文件和相关授权委托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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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委托律师出具律师函的目的
1、大多是用于表达自己的要求,如催债、要求对方限期履行义务、要求对方承担相应责任等;
2、有的是用于沟通、询问、了解相关事实;
3、有的单纯是为了表达自己的立场、观点,澄清事实。以上目的可能是单独的,也可能是同时具备。
但是,当事人自己也可以直接向对方提出并发出相关交涉文件,不是必须发律师函。为什么还会有那么多人选择发律师函呢?
通过律师以律师函的形式发送,一是考虑到以律师的身份发函,形式上更郑重、更严肃。二是律师发函前会对相关事实进行调查分析,给当事人相关建议,有利于当事人提出更合理的要求,有效组织事实和证据,争取最大化自己的合法利益。实际上,很多律师函的发出,是当事人提起诉讼维权的前奏。如果律师函发出后,对方没反应,或者经沟通无法达成一致,诉讼往往是下一步的选择。事实的整理、诉求的分析、证据的准备等很多工作,从发函阶段就已经开始了。

、律师函的作用
律师函通常不会是长篇大论,一份律师函,少则一页,多则两三页,收费从数千元到数万元不等,需要根据具体的事件,同具体的律师沟通后,协商确定。律师函不论页数多少,价值几何,其作用归纳起来主要表现如下几个方面:
(一)警告对方拟将事项交由法律解决。
在提起诉讼或其他维权程序启动前一种较为平和的解决方式,告知对方如果继续发酵该事项,将采取法律手段追究对方责任的警告信。
(二)在诉讼中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民法典》规定保护公民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过时,则权利人有可能就丧失了胜诉权。因此,权利人可以通过自行发函或发律师函的方式来中断诉讼时效,保证自己权利的持续性得到法律保护。
(三)费用风险的转移
对方收到律师函后依然拒绝履行义务,则会导致偿债或者赔偿成本上升因为一旦诉讼发生,除了要承担约定或法定的偿债金额或赔偿金额外,还要承担诉讼费、鉴定费、律师费、保全费等费用。
(四)澄清事实
对于当事人之间难以厘清或有争议的事实和法律关系,通过律师函的叙述理清条理;向特定或者不特定的公众澄清事实的原本情况,避免负面的影响持续的发生。
(五)留存证据
对于难以通过其他途径固定的证据,通过发律师函引发的对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创造证据产生的可能性。
(六)通知合同解除
《民法典》规定当事人一方依法主张解除合同的,应当通知对方。合同自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律师函具有的正式性可以更好地将通知送达对方已达到解除合同目的。
(七)其他事项
不能比如行使撤销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等。

、一份严谨完备的《律师函》,具备的流程
1、签订委托协议(顾问单位免);
2、收取费用并出具发票(免费的除外);
3、要求委托人提供相关资料(必要时核对原件);
4、审查资料并向委托人了解相关案情(必要时须调查);
5、通过全国信用网查询发函对象的基本信息;
6、案情复杂的,通过裁决文书网查询类似判例;
7、起草律师函;
8、将律师函草稿发委托人征求意见;
9、根据委托人的意见对律师函进行修改 ;
10、将律师函草稿交律所质控人员审核;
11、根据质控人员的建议对律师函草稿再次修改;
12、将律师函修改后的草稿再次交委托人征求意见、交律所质控人员审核;
13、打印并交承办律师签名;
14、交律所行政管理人员加盖律所公章,并履行登记手续 ;
15、复印备份;
16、让委托人提供律师函收件人、地址及联系方式 ;
17、根据委托人提供的和查询的地址、收件人,用EMS将律师函寄出(快递单填写是需要点技术含量的哟);
18、查询并打印EMS的投妥情况,并告知委托人(否则,要重新寄发一份);
19、将律师函复印件、EMS回执及投妥信息发给委托人备查;
20、整理归档。
虽然在很多人看来,简单的《律师函》,不过是一张,也曾经有人将《律师函》称之为“合法的恐吓信”,但。这属于律师非诉业务的一种,有时甚至比诉讼业务的工作量和风险还要大。 
所以,根据涉及的案情、标的、当事人的要求、实际可能的工作量大小等不同情况,律师函的价格差异也就很大了。同一件事,不同地区、不同律师的报价也会有不同,这个只能当事人自己根据自己的需要,选择适合自己的律师了。





延伸阅读:
以下这封律师函起到了诉讼时效中断的作用,最终让当事人赢得了案件的胜诉。真实的诠释了律师函的价值和意义。
案号:2015)民申字第1051号  最高人民法院民事裁定书  节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十四条第二款之规定,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要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合同的诉讼时效。因此,只要卢光耀能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届满前曾向林水源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就会产生保证合同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条第二项“当事人一方以发送信件或数据电文方式主张权利,信件或者数据电文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的”,应认定为《民法通则》第一百四十条规定的“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从而产生诉讼时效中断的效力。
本案中卢光耀虽于2013年3月26日提起本案诉讼,但其主张曾于2013年1月25日委托律师向林水源发出《律师催款函》,并提供了加盖顺丰公司业务专用章的快递单为证……。综上,诉讼时效制度设立的目的是为了督促权利人及时行使权利,只要权利人在法定期间恪尽一定注意义务向义务人提示权利,应认定为已向义务人提出了履行要求,产生诉讼时效中断之效果。
本案中卢光耀提供的快递单及其载明事项达到了民事证据高度盖然性的要求,足以认定该《律师催款函》“到达或者应当到达对方当事人”,可以证明其在保证期间内曾向林水源提出承担保证责任的要求,林水源应当向卢光耀承担案涉借款的连带保证责任。

关联法条: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诉讼时效中断,从中断、有关程序终结时起,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一)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请求;(二)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三)权利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四)与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具有同等效力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08〕11号)第22条规定:诉讼时效期间届满,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作出同意履行义务的意思表示或者自愿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期间届满为由进行抗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来源:最高审判研究   并经本所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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