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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当今数字化办公的时代,企业之间的商业往来愈发便捷高效。合同作为确立双方权利义务的重要法律文件,其签署方式也日益多样化。其中,互发盖章扫描件的签约方式因能节省时间和成本,受到不少企业的青睐。但这种便捷的方式也引发了一系列法律问题,比如,互发盖章扫描件能否认定合同生效?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这明确了合同成立的一般条件,即签字、盖章或按指印。但对于盖章扫描件,法律并未直接规定其效力。



盖章扫描件本质上属于复印件,它与原件在证据效力上存在一定差异。在司法实践中,原件的证明力通常大于复印件。若仅有盖章扫描件,而没有其他证据佐证,一旦对方否认合同的真实性,主张合同未生效,那么持有扫描件的一方将面临较大的举证压力。因为扫描件存在被篡改的可能性,其内容的真实性和完整性难以像原件那样得到充分保障。

不过,互发盖章扫描件并非绝对不能认定合同生效。若满足一定条件,盖章扫描件也可能被认定具有法律效力。

其一,若合同条款明确约定 “双方互相在扫描件上盖章即视为本合同成立”,这表明双方以约定的方式认可了扫描件的效力,此时互发盖章扫描件可认定合同生效。

其二,若双方在协商谈判过程中明确达成互发盖章扫描件合同即可成立生效的合意,或者双方长期存在这样的交易习惯且一直依此履行合同,又或者一方已按照扫描件合同的约定实际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也接受了,在这些情况下,即便只是互发盖章扫描件,合同也可能被认定为生效。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472条规定,要约是希望与他人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该意思表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一)内容具体确定;(二)表明经受要约人承诺,要约人即受该意思表示约束。

为更好地保障合同的效力和自身权益,企业在采用互发盖章扫描件签约时,可采取以下措施:

1. 明确合同条款:在合同中清晰约定 “本合同通过扫描件签字盖章方式订立,甲乙双方互相在扫描件上盖章即视为本合同成立并生效”,以避免日后因合同形式问题产生纠纷。

2. 选择可靠的传输方式:尽量通过电子邮箱发送盖章扫描件,且扫描件内容最好为 PDF 格式,这样能确保内容清晰可见,不易被篡改。同时,避免通过微信等易导致文件清理失效的平台发送文件。

3. 核实对方身份及权限:签约前务必核实确认对方的身份信息及有效授权证明,如授权委托书。相比印章的真实性,签约人有权限代表公司订立合同更为关键。

4. 留存相关证据:注意留存与合同履行相关的原始证据,如发货单、支付凭证、合规发票等。这些证据可在合同效力出现争议时,与盖章扫描件相互印证,增强合同的证明力。

互发盖章扫描件能否认定合同生效不能一概而论,需综合合同条款约定、双方洽谈合作的事实证据以及是否实际履行等多方面因素判断。企业在商业活动中应谨慎选择签约方式,若条件允许,优先签署纸质合同或采用符合法律规定的电子合同签署方式。若采用互发盖章扫描件签约,也应做好风险防范措施,以降低法律风险,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来源:上海凯凯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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